[摘要] 【摘要】近日,南宁市物价局发布《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(下简称“意见稿”)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市民可在今年6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。
南宁市拟修订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对停车收费有意见?快来提
广西新闻网-当代生活报记者 袁夏岚
核心提示
近日,南宁市物价局发布《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(下简称“意见稿”)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市民可在今年6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。
虽然现行的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,但因为现行办法引用的一些法规已废止或即将修改,部分现行规定已没有依据,物价部门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。根据意见稿,定价方式统一归类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,取消了政府指导价。住宅小区停车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,而是分为具备协商议价条件和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小区,前者实行市场调节价,后者实行政府定价。
修改1
有的小区不再适用1停车免费
根据意见稿,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划入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。那什么才是“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”?
“具备业主与物业(停车)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”,简而言之,就是成立了业委会且业委会正常履行职责,并由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的,或经业主共同决定,同意与物业签订收费合同的住宅小区,这些小区被认定为具备议价条件。
据了解,目前,南宁市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仅为20%左右,这些小区有可能实行市场调节价,其他无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仍然实行政府定价。
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自主协商停车费标准,停车费会降低还是提高呢?记者采访了几位物业工作人员,他们表示这要视小区的停车位是否充足而定,如果停车位紧张,不管物业还是业主,都会偏向于把停车费标准定高些,以防止外来车辆抢“地盘”。
此外,具备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自主协商确定停车费标准后,意味着停放1以内免费的政策也不再适用,免不免费,免费多长时间,都由议价双方协商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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