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一套近130平方米的房子,售价仅30多万元,在南宁看到这样的房子,你会不会动心?4年前,张某心动了,买下了这样一套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房子。可房子装修好,张某住了几年,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。为此,张某和开发商互告对方。
低价买房买来一套“问题房”
他4年前花30多万元买了一套127平方米的房,如今被判合同无效
广西新闻网-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彭情宝
核心提示
一套近130平方米的房子,售价仅30多万元,在南宁看到这样的房子,你会不会动心?4年前,张某心动了,买下了这样一套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房子。可房子装修好,张某住了几年,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。为此,张某和开发商互告对方。
近日,南宁市良庆区法院一审认定,张某所买的房屋是开发商擅自加建,属于违法建筑,而张某的房价显著偏低,张某购买时应该知道是“问题房屋”,双方均有过错,“各打五十大板”。
隐患
低价买房
买到“问题房屋”
低价房具有的诱惑力,可不少人只看到了实惠,却忽视了交易的风险,埋下了隐患的种子。
2013年3月,张某看中了广西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(简称机械公司)开发的一楼盘。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某路的该楼盘,售价仅为每平方米2800元。这么便宜的价格,在整个南宁市都难找第二家。当月,张某就与机械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,交款后购买了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屋。签订合同后,张某就拿到了房门钥匙,一番装修后,张某很快住进了新家。
本以为入住后,能很快拿到房产证,可至今,张某也没拿到房产证。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总让人不安心,于是,张某将机械公司告上良庆区法院。张某要求确认双方的购房合同无效,机械公司应返还他已经交付的购房款,并赔偿他房屋装修损失及重购房屋差价的经济损失等。收到诉状后,机械公司反诉张某,要求张某交回房屋,并支付房屋占用金。
法院调查后发现,该楼盘的土地确实属于机械公司,该公司也具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。但是,按照行政归还审批手续,该地块许可建筑面积为4000多平方米,总共4层。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,该公司未按照原审批建设,擅自加建第5至第8层以及天面楼梯间,加建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。合法建设的房屋,均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。违法建设的房屋,被该公司售卖给张某等人,张某等人接收房屋并经装修后居住至今,未取得房产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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